很多创业者在拿到加拿大公司注册证书的那一刻,以为最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直到第二年年初,会计师问出那句:“你们公司的 T2 报了吗?”不少人此时才第一次听说这个词。T2 是加拿大公司所得税申报表(T2 Corporation Income Tax Return)的编号,它对加拿大公司而言,就像 Form 1120 之于美国公司:不管公司有没有收入、有没有利润、甚至有没有开始营业,只要公司在财年内存续,就有申报义务。与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税务局(CRA)对“晚报”的容忍度更低:缴税期限比申报期限还早四个月,很多第一年经营的公司就是在这个时间差上吃了第一笔利息和罚款。更让非居民股东意外的是:由中国居民控股的加拿大公司,天然拿不到广告里宣传的“9% 小企业低税率”,实际税负是联邦 15% 加省税的一般税率。这些规则没有一条是秘密,但把它们串成一张完整的时间表和义务清单的中文资料并不多,这正是本文要做的事。
本文适合谁: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加拿大公司(联邦或省级)、需要搞清楚每年报税义务的创业者;人在中国大陆、通过加拿大公司做跨境电商、软件服务或贸易的经营者;没有加拿大公司、但业务实质进入了加拿大市场、需要判断是否触发非居民申报义务的美国公司持有人;以及同时持有美国 LLC 和加拿大公司、想理清中美加三地申报如何联动的跨境架构使用者。
一、T2 是什么:哪些公司必须报,包括你以为不用报的那些
T2 是加拿大联邦公司所得税的年度申报表,由 CRA 统一管理。它的申报义务范围比多数人想象的宽:
所有加拿大居民公司:零收入也要报
《所得税法》要求每一家加拿大居民公司(tax resident corporation)就每个纳税年度提交 T2,没有任何“收入低于多少就免报”的门槛。在加拿大联邦或任何省注册成立的公司,默认即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也就是说:公司注册后一直空壳、零收入、零银行流水,T2 义务照样成立;公司亏损,更应该报:亏损只有通过申报才能被 CRA 记录在案,未来盈利时才能拿出来抵税(非资本亏损可向前追溯 3 年、向后结转 20 年)。唯一彻底终止申报义务的方式是正式解散公司,而解散本身也要求先补齐历年申报。
非居民公司:在加拿大“开展业务”就触发义务
没有加拿大公司不等于与 T2 无关。非居民公司(比如你的美国 LLC 或 C-Corp、香港公司)只要在纳税年度内在加拿大开展业务(carrying on business in Canada)、处置了应税加拿大财产(taxable Canadian property,如加拿大房产或非上市加拿大公司股权),或实现了应税资本收益,就有 T2 申报义务;即使根据《税收协定》最终不需要在加拿大缴一分钱税,也往往需要提交 T2 并附上附表 91/97 主张协定豁免。“开展业务”的门槛不高:在加拿大有雇员或代理人招揽订单、把库存放进加拿大境内仓库(包括亚马逊 FBA 仓)发货,都可能构成。用美国公司做加拿大站生意的卖家,请把这一条放进年度合规清单。
财年可以自选,但第一年别超过 53 周
加拿大公司不必按自然年报税:财年结束日(fiscal year end)可以自由选择,第一个财年从注册日起算、最长不超过 53 周。很多公司选择 12 月 31 日方便与中国及美国的年度对齐;也有会计师建议错开年底高峰选 6 月 30 日或 9 月 30 日。财年一经确立,未经 CRA 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注意:T2(所得税)与 GST/HST(销售税)是两套完全独立的申报:注册了销售税号不等于报了所得税,反之亦然,销售税规则见我们的《加拿大 GST/HST 注册全指南》。
二、税率全景:联邦 15% + 省税,以及中国股东拿不到的 9%
加拿大公司所得税是“联邦 + 省”双层结构。联邦基础税率 38%,减去 10% 联邦减让(federal abatement)和 13% 一般税率削减(general rate reduction)后,一般企业的联邦净税率为 15%;各省再在此之上征收自己的公司所得税。除阿尔伯塔和魁北克外,各省的公司税都由 CRA 代征、随 T2 一并申报缴纳。
CCPC 的 9% 小企业税率:为什么与中国控股公司无关
宣传材料里常见的“加拿大小企业只交 9%”指的是加拿大人控制的私人公司(CCPC,Canadian-Controlled Private Corporation)就首 50 万加元活跃经营所得享受的小企业扣除(联邦税率降为 9%,各省另有 0%~3.2% 的配套低税率)。CCPC 的核心条件是公司不被非居民或上市公司控制;由中国税务居民直接或间接控股超过 50% 的加拿大公司不是 CCPC,只能适用一般税率。这不是可以“规划”掉的小问题:用代持等方式伪装 CCPC 属于虚假申报。做架构测算时,请直接用“联邦 15% + 省税”的口径估算税负;这也是《美国还是加拿大注册公司更适合你》一文中美加税负对比的基础。
2026 年各省一般公司税率对比
下表按“联邦 15% + 省一般税率”的合计税负从低到高排列(适用于非 CCPC 的一般活跃经营所得):
| 省/地区 | 省一般税率 | 联邦税率 | 合计税负 | 备注 |
|---|---|---|---|---|
| 阿尔伯塔 | 8% | 15% | 23% | 全国最低;单独向省报 AT1 |
| 安大略 | 11.5% | 15% | 26.5% | 随 T2 由 CRA 代征 |
| 魁北克 | 11.5% | 15% | 26.5% | 单独向 Revenu Québec 报 CO-17 |
| 不列颠哥伦比亚 | 12% | 15% | 27% | 随 T2 由 CRA 代征 |
| 萨斯喀彻温 / 曼尼托巴 / 育空 | 12% | 15% | 27% | 随 T2 由 CRA 代征 |
| 新不伦瑞克 / 新斯科舍 | 14% | 15% | 29% | 随 T2 由 CRA 代征 |
| 爱德华王子岛 /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 | 15% | 15% | 30% | 随 T2 由 CRA 代征 |
图 1:2026 年加拿大各省一般公司所得税合计税率对比(非 CCPC 口径),并附中美税率参考。美国州税另计,多数州合计约 25%~28%。
两个省需要特别注意:阿尔伯塔和魁北克自行征管公司所得税,公司除了向 CRA 报 T2,还要分别向省税务机关提交 AT1(阿尔伯塔)或 CO-17(魁北克)申报表:是两张独立的申报表、两笔独立的税款,漏掉省表同样产生罚款利息。在其余省份,省税随 T2 一表申报、一并缴纳,无需单独动作。
算一笔完整的账:从公司利润到中国股东到手
税率表是抽象的,我们用一个典型场景把整条链算通。假设一家由中国税务居民个人 100% 持股的安大略公司,2026 财年应税利润 20 万加元,年底把税后利润全部分红回个人:
第一步,公司所得税:联邦 15% 计 3 万加元,安大略省 11.5% 计 2.3 万加元,合计 5.3 万加元(26.5%),税后剩余 14.7 万加元。第二步,分红预提税:加拿大对付给非居民的股息默认征收 25% 预提税,按《中加税收协定》,个人股东一般降至 15%,14.7 万的 15% 即 2.205 万加元,由公司在付款时代扣代缴(如果股东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不少于 10% 表决权的中国公司,协定税率可进一步降至 10%)。第三步,中国个税:股息红利所得适用 20% 税率,按 14.7 万全额计税为 2.94 万加元,已在加拿大缴纳的 2.205 万预提税在抵免限额内全额抵免,中国端实际补缴约 0.735 万加元。三步走完,20 万利润最终到手约 11.76 万加元,综合税负约 41.2%。
这笔账说明两件事:其一,省份选择直接影响第一层税负:同样的利润放在阿尔伯塔(合计 23%)比安大略少缴 7,000 加元公司税;其二,“分红回个人”是三层税叠加的路径,利润留在公司再投资、或以合理工资(在加拿大按雇佣所得纳税、在公司层面全额抵扣)替代部分分红,综合结果可能完全不同。架构和分配方式的测算,应该在利润产生之前做,而不是报税季才补。
三、时间线:缴税比申报还早四个月,这是最大的坑
T2 体系里最反直觉、也最容易产生第一笔罚息的规则是:缴税期限早于申报期限。申报表可以在财年结束后 6 个月内交,但税款余额(balance owing)一般要在财年结束后 2 个月内缴清(部分符合条件的 CCPC 为 3 个月;如上文所述,中国控股公司通常不适用)。以 12 月 31 日财年为例:202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的财年,税款应在 2027 年 2 月 28 日前缴清,T2 则最迟 2027 年 6 月 30 日提交。实际操作中,这意味着你必须在财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就把利润和应纳税额估算出来先缴款,而不是等报表做完再说。晚缴的部分从到期日起按 CRA 规定利率每日复利计息,利率按季调整,2024 年曾高达 10%,2026 年为 7%。
分期预缴:税过 3,000 加元就要按月/按季垫
如果公司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应纳税额超过 3,000 加元,从第二年起还需要按月(一般公司)或按季(符合条件的小型 CCPC)分期预缴(instalments),而不是年底一次结清。第一年经营的公司通常豁免分期,但第一年结束后的“2 个月缴清”依然适用。
关键期限速查表
| 事项 | 期限 | 说明 |
|---|---|---|
| T2 申报 | 财年结束后 6 个月 | 零收入、亏损同样适用 |
| 税款余额缴清 | 财年结束后 2 个月 | 符合条件的 CCPC 为 3 个月;非 CCPC 一律 2 个月 |
| 分期预缴 | 每月/每季 | 本年或上年应纳税额 > $3,000 时触发 |
| AT1 / CO-17(阿尔伯塔/魁北克) | 财年结束后 6 个月 | 独立于 T2 的省级申报 |
| T106(与非居民关联方交易) | 与 T2 同期 | 关联交易合计 > $100 万加元时申报 |
| T1135(海外资产) | 与 T2 同期 | 境外指定财产成本 > $10 万加元时申报 |
| GST/HST 申报 | 按销售税申报期 | 与 T2 完全独立,见 GST/HST 专文 |
罚款:晚报、晚缴、漏信息表,三条线分别罚
晚报 T2 的罚款是未缴税款的 5%,外加每逾期一个完整月再加 1%(最多 12 个月);三年内再犯且收到 CRA 催报通知的,升格为 10% + 每月 2%(最多 20 个月)。请注意一个对非居民公司格外重要的细节:居民公司零税款时晚报的百分比罚款算出来是零,但非居民公司晚报 T2 另有最低罚款:每天 25 加元、最少 100 加元、最多累计 100 天共 2,500 加元,即使一分税都不欠也照罚。此外,按规定必须网络申报(目前几乎覆盖所有公司)却坚持纸质申报的,另罚 1,000 加元;T106、T1134、T1135 等信息申报表逾期,每张按每天 25 加元计罚,最低 100 加元、最高 2,500 加元,且与是否欠税无关;收到 CRA 正式催报后仍不申报或属重大疏忽的,另有每月 500 加元起、按月累计的更重罚则。信息申报的罚款逻辑与美国的 Form 5472 一脉相承:罚的是“不披露”,不是“不缴税”。
四、T2 申报包里有什么:GIFI 报表与常用附表
一份完整的 T2 不是一张表,而是“主表 + 财务报表 + 若干附表”的组合。财务数据按 GIFI(General Index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科目代码填报:资产负债表进附表 100、利润表进附表 125、报表附注核对单进附表 141。在此基础上,按公司情况挂接各类附表,跨境股东最常用的包括:
| 附表/表格 | 作用 | 谁需要 |
|---|---|---|
| 附表 1 |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调整对账 | 几乎所有公司 |
| 附表 8 | 资本成本折旧(CCA)计算 | 持有固定资产的公司 |
| 附表 50 | 披露持股 ≥10% 的股东信息 | 私人公司 |
| 附表 19 | 非居民股东信息 | 有中国/海外股东的公司 |
| 附表 91 / 97 | 非居民公司在加经营情况及协定豁免主张 | 报 T2 的非居民公司 |
| T106 | 与非居民关联方交易明细(转让定价基础披露) | 关联交易合计 > $100 万加元 |
| T1134 | 境外关联公司(foreign affiliates)信息 | 加拿大公司持有境外子公司时 |
| T1135 | 境外指定财产申报 | 境外财产成本合计 > $10 万加元 |
申报渠道方面,加拿大已经全面进入强制网络申报时代:绝大多数公司的 T2 必须通过 CRA 认证的报税软件在线传输,日常事务(查余额、收通知书、授权会计师)都在 My Business Account 里完成。公司注册后拿到的 9 位商业号(BN)会挂出一个 RC 尾缀的公司所得税账户(如 123456789RC0001),T2 就记在这个账户名下。人在中国也可以完成全流程:软件出表、线上传输、电汇或通过加拿大银行网银缴税,没有任何环节强制要求人在加拿大。
与申报配套的还有两条底层义务:公司账簿与凭证至少保存 6 年;与关联方的跨境定价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arm's length),CRA 有权按《所得税法》第 247 条调整定价并处罚;T106 正是转让定价稽查的入口数据。给自己中国团队“转服务费”“付软件授权费”之前,先把定价依据写成文件留档。
报税前的准备清单与成本预期
要让会计师顺利出表,财年结束后应尽快备齐:全年银行对账单与信用卡账单、销售与采购凭证(电商卖家导出平台年度报告即可覆盖大头)、股东注资与借款记录、与关联方的合同及付款凭证、上一年度的 T2 及税务通知书(Notice of Assessment)、以及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公私账分开、按月记账的公司,这一步只需要几天;流水混乱的公司,补账费用往往比报税费本身还高。成本方面可以建立这样的预期:零申报或近零业务的公司,市场价格通常在几百到一千余加元;有正常业务、涉及跨境股东披露(附表 19、T106、T1135)的公司,常见区间在 1,500~3,500 加元;涉及转让定价文档或多实体合并口径的,另行报价。把这笔钱与前文的罚款标准放在一起看,就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始终不建议在披露表上省钱。
五、非居民公司的特别议题:分支机构税与 Reg 105
如果你不设加拿大公司、直接用美国公司或中国公司在加拿大开展业务,除了上文的 T2 申报义务,还有两项特殊税负要纳入测算。其一是分支机构税(branch tax):非居民公司在加拿大分支机构的税后利润,视同汇回母国征收 25% 的附加税(税收协定通常可降低),叠加后整体税负往往高于设立加拿大子公司再分红的路径,这也是多数跨境架构最终选择本地注册子公司的原因之一。其二是 Regulation 105 预扣:向非居民支付在加拿大境内提供服务的报酬时,付款方必须预扣 15%:如果你的美国公司派人到加拿大给客户做实施、安装、咨询,加拿大客户会从合同款里直接扣下 15% 交给 CRA,你再通过报 T2 主张协定豁免或核实实际税负后退回。现金流和合同报价都要把这 15% 算进去。至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所得,适用 Part XIII 预提税,默认 25%,按协定降低(中加协定下股息一般 10%~15%、利息与特许权使用费一般 10%)。
还要提醒一句公司治理层面的配套义务:加拿大部分省份对董事有居民身份要求、联邦公司要求至少 25% 董事为加拿大居民,选错注册地会让“人在中国”的股东卡在董事会组成上,具体见《非加拿大居民能担任加拿大公司董事吗》;联邦与省级注册的取舍则见《加拿大联邦注册还是省级注册》。
六、中美加三地合规联动:中国创业者的完整视角
CBPath 的读者很少只有一家加拿大公司,更典型的画像是“中国税务居民 + 美国 LLC + 加拿大公司”三点一线。T2 只是加拿大端的义务,三地联动才是完整的合规图景。
美国端:别忘了你那家 LLC 的 5472
同时持有美国单成员 LLC 的股东请注意:中国人 100% 持有的美国 LLC 即使整年零收入,每年也必须向 IRS 提交 Form 5472 + Pro Forma Form 1120,披露与外国关联方之间的注资、借款、代付费用等“可申报交易”,漏报每张罚款起步 25,000 美元,完整规则见《Form 5472 外资单成员 LLC 报税完全指南》。如果加拿大公司与美国 LLC 之间互相走账(比如加拿大公司替美国公司收款、美国公司给加拿大公司“借”启动资金),这些交易会同时落进美国的 5472 和加拿大的 T106 两张披露网,两边口径必须一致,否则任何一边的稽查都会牵出另一边。用美国公司把货卖进加拿大、或用加拿大公司在美国仓储发货,还要分别做“开展业务/常设机构(PE)”与美国“有效关联收入(ECI)”的判定;在对方国家意外制造申报义务,是跨境电商最常见的架构事故。
中国端:全球纳税义务、抵免与 CRS
中国税务居民就全球所得在中国负有纳税义务。从加拿大公司取得的分红、工资,在加拿大被预提或缴纳的税款,可以在中国个税年度汇算(境外所得申报期为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中按抵免限额申报境外税收抵免,避免同一笔所得被征两次;加拿大公司层面缴纳的 T2 税款不能直接抵个人的中国个税,这也是“利润留存公司还是分红回个人”需要提前测算的原因。长期把利润趴在加拿大公司账上不分配,还可能触及中国的受控外国企业(CFC)反避税规则。同时,中加两国都是 CRS 参与国,加拿大金融账户信息会自动交换给中国税务机关;合规路径从来不是隐匿,而是用好《中加税收协定》与抵免规则;协定的整体逻辑可参考《中美税收协定深度解析》一文的分析框架。
七、常见错误与合规红线
结合 CRA 的稽查重点与我们服务跨境客户的观察,T2 相关的高频错误包括:以为“没收入就不用报”,拖到 CRA 催报函上门(非居民公司此时已产生每日计罚的最低罚款);记住了 6 个月的申报期限、忘了 2 个月的缴税期限,白白按 CRA 现行 7% 的年利率付每日复利;股东个人卡收公司货款、公私账混同,导致 GIFI 报表做不平、费用无法佐证;给中国团队付服务费没有合同和定价文件,T106 一报就露出转让定价敞口;忘了阿尔伯塔/魁北克的省级独立申报;以及把 T2 和 GST/HST 混为一谈、报了一个就以为万事大吉。
常见问题(FAQ)
公司注册后一直没营业、零收入,还要报 T2 吗?
要。加拿大居民公司的 T2 义务不设收入门槛,零收入年度提交“零申报”即可,工作量很小、成本也低。相反,长期不报会积累催报函、影响公司信誉,等到想正式解散时还是要一次性补齐历年申报才能注销。
T2 可以自己报吗,还是必须请会计师?
法律上可以自己用 CRA 认证软件申报,简单的零申报或小体量公司确实有人自己完成。但涉及跨境股东的公司通常建议交给持牌会计师(CPA):附表 19/50、T106、T1135 这些跨境披露表的口径错误,单张罚款可达 2,500 加元、情节重的按月累计更高,远超会计师费用。
我的公司是中国股东控股,真的完全享受不到低税率吗?
小企业扣除(9%)享受不到,因为公司不是 CCPC。但一般税率下的正常扣除(工资、租金、广告、折旧 CCA、研发费用等)照常适用;选对省份(如阿尔伯塔 23% 合计税率)本身就是最直接的“税务规划”。请警惕任何声称能给非居民股东“做成 CCPC”的中介。
财年结束才想起来没预留税款,缴不上怎么办?
先报、先缴得上的部分。申报罚款按“未缴税款”的百分比计算,能缴多少先缴多少,罚款基数就小多少;剩余欠款可以联系 CRA 商定分期还款安排(payment arrangement),利息照计但可避免进一步的催收动作。最不该做的是因为缴不上税就连申报一起拖。
人在中国怎么给 CRA 缴税?
常用三种方式:通过加拿大银行账户的网银企业缴税功能(bill payment 选 CRA);用 CRA 的 My Payment 在线支付;或从境外电汇到 CRA 指定的非居民缴税账户(备注 BN 号)。公司在加拿大有银行账户的,第一种最省事。
T2 和 GST/HST 申报能一起做吗?
不能,它们是两套独立的税号、期限和表格:T2 记在 BN 的 RC 账户下、按财年申报;GST/HST 记在 RT 账户下、按月/季/年申报。很多公司请同一位会计师统筹两者,但在 CRA 系统里它们永远是两条线。
公司亏损年度报 T2 有什么用?
亏损申报是在给未来“存税盾”:非资本亏损可以向前追溯 3 年申请退回已缴税款,或向后结转 20 年抵减未来利润。不报,这些亏损在 CRA 那里就不存在。
把 T2 的规则压缩成一句话:注册加拿大公司的那一天,就同时领到了一张“财年结束后 2 个月缴税、6 个月申报”的年度倒计时表,零收入不豁免、非居民不豁免、不知道也不豁免。好消息是,这套体系规则透明、线上化彻底,只要把财年、预缴、申报三个节点写进日历,配一位靠谱的会计师,合规成本完全可控。如果你还在规划阶段,在美加两国之间犹豫、纠结选哪个省、或者想先算清楚“注册后每年到底要花多少合规成本”,欢迎使用 CBPath 的免费公司架构评估:提交你的业务形态和股东结构,我们会给出注册地选择、税负测算与年度合规清单的书面建议。官方规则原文可查阅加拿大税务局的 T2 Corporation Income Tax Return 指引与 公司税率页。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截至 2026 年的公开法规与 CRA 指引撰写,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意见。联邦与各省公司税率、申报期限、罚款利率及中美加税收协定的适用可能随立法调整而变化,个案结论取决于具体事实。在做出注册、申报或架构决策前,请咨询持牌加拿大会计师(CPA)、美国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律师。CBPath 对依据本文内容采取的行动不承担责任。